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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宁:在合理的规则下才会走得更远

来源:《见证——交通建设监理在中国》发布时间:2014-07-22 14:12:00
导语:在钟宁的眼里,职业绝不只是谋生的手段,而是被赋予了神圣的使命,从而让他拥有不断学习、实践、思考的动力。他对于交通建设管理未来的谋划和实践,有着一种发自内心的热情。这个倡导“把高速公路轻轻地放进大自然”的人,其实是一个心思细腻的豪放派。他对监理的特殊情感和他的丰富经历,让他成为一个“有思想”的人。

实事求是的工程管理哲学

2000年底我由监理转身成为业主,先后担任重庆北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室主任、副指挥长直至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角色变了,观察和思考的角度也都跟着有了变化,也让我可以用更开阔的视角来思考工程建设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我认为,监理的“沦落”不仅仅是因为监理本身的问题,要改变监理的现状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事实上,在现行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下,监理和业主都得在同样的大背景之下,求生存和发展,这个大背景,从最深层次来说就是我们的文化。我们只有了解了我们的文化,探索出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实事求是的工程管理哲学,才能最终解决各个工程建设主体所面临的问题。

为此,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中国的高速公路和中国的儒家文化》,因为我看到很多困扰交通建设管理的现象,其实是由参建各方与业主的目标不一致所造成的,而这些问题追根究底则与中国几千年的儒家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们知道,市场的概念来源于西方,监理进行工程管理使用的FIDIC条款是完全的合同管理,FIDIC精神是西方文化的体现。在这种文化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之上。而中国的儒家文化则强调的是由各种血缘关系形成的亲疏远近关系。在这种关系里,凡是陌生人,你都可以不搭理他。在这种文化语境中,要追究中国人为什么不讲诚信是没有意义的。俗话说:“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结果是多花钱办不好事;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结果是多花钱办得好事;花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结果是少花钱办不好事;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结果是少花钱办得好事。”目前中国的高速公路、铁路工程等建设项目,都是花国家的钱办国家的事,结果如何?大家自可去想象。

当今世界上的约束机制其实不外乎四种:第一种是等级,第二种是资本,第三种是法律,第四种是宗教和文化。第三、四种在中国目前还行不通,所以我们只能从等级约束机制走向资本约束机制。当年计划经济时代的指挥部采用的就是等级约束机制,现在则全面走向了资本约束机制。到这一步,就必须实现股权的多元化。只有这样,大家的共同利益才可以摆上桌面,而那些肮脏的潜规则才不再有存在的空间。

所以我们尝试了BOT+ETC。在新投资1000多亿的高速公路建设中,要求施工方必须成为股东,1000公里高速公路全部做成了这种股权模式。这其实就是把工程建设的各个主体变成了亲戚——施工方变成股东,好比亲兄弟,设计和监理做好自己的事情得到相应的利益。有了这层关系,各方的利益和感情都比较容易协调一致,管理起来也就不那么吃力,这就是中国式管理哲学。在这种实事求是的工程管理哲学指导下,我们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游戏规则,让游戏中的每一方都在这个规则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行其道。

设计合理的游戏规则

全世界都公认德国的制造业做得好,原因是什么?我认为在契约精神之外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信仰“人做的事,上帝可以看见”。而中国没有这样的文化基础,无法在信仰层面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因此,我们必须了解每个工程建设主体的利益在哪里,才能制定出行之有效又相对公平的游戏规则。也就是说,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里面都包括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几个主体,要想把工程做好,就必须理顺他们之间的关系。

施工单位的利益在哪里?依照目前的游戏规则,施工单位挣钱的方式不外乎有两种:虚增工程数量或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这也是工程建设市场化发育不全造成的恶果。

设计的利益在哪里?按照现在的规则,只有设计不好的时候,设计费才会增加。因为我们的机制是工程费用越高设计费用越高,所以前面的设计工作做得越差,后面的设计费反而会越多。

监理的利益在那里?监理市场化以后,每个监理人员都归监理公司,监理公司要通过现场监理来挣钱。当低价中标的时候,公司的利益来源于盘剥现场监理,而现场监理只好靠盘剥施工单位来保证自己的利益。而为了降低成本,许多监理公司不得不聘用一些素质较差的监理人员。

还有征地这个环节。我们的征地拆迁费和全国一样是包干每亩多少钱,其中工作经费是3%。这意味着征地拆迁费越多,工作经费越多。参加征地的有设计、施工单位、监理,还有地方指挥部。有心的人可以发现,在征地这个环节上,所有参与者的利益目标都正好和业主相反。

游戏规则不改,工程质量不可能得到保障,业主的利益一定会受到损害。因此,我们尝试着设计新的规则,将工程建设的各个主体的利益关联起来,为共同的利益目标服务。

过去,一个项目按照交通部的定额,设计费如果是4000万,业主会让他打6折。做得不好,再追加。我们现在改成这样做:假如设计成本是2000万,先把成本付给设计单位,如果经过审计,工程费用可以控制在概算以内,再付2000万,达到交通部的定额标准。如果通过设计优化和施工监理还能将概算下浮10%,会再奖励2000万。这样做的结果会引起哪些变化呢?首先,设计负责人的规格提高了,设计院不但加强了对设计代表的管控,还开始主动对设计进行优化,以控制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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