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从设计方法论维度探讨城市更新
从方法论维度探讨城市更新面临的问题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
胡越
随着40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已经从以增量为主的发展模式转变为以存量更新为主的发展模式。可以说持续的城市更新将是未来中国城市发展的一种常态,过去那种大拆、大改、大建的方式已经难以为继。
那么,城市更新更新的是什么呢?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当然,我们必须看到,存量更新面临的问题比过去新建或者大拆大改所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首先,存量更新意味着这个时候的城市格局、建筑形态已经基本成型,不能进行大的修改,社会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也相对固化;其次,建筑环境质量良莠不齐,建设的时间跨度比较大,面临的问题也比较多。
从另一个方面看,由于是对建成区进行更新,我们更容易发现城市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在设计规划阶段较难发现。城市更新除了对城市中自然老化的设施进行更新外,更重要的是对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的缺陷进行补救。本文将从方法论的层面考察当代城市中存在的设计缺陷,并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当代中国城市面临的问题
大量建造的普通建筑的品质问题
大量建造的普通建筑是城市的本底,它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在当代城市中,大量建造的普通建筑,普遍存在着缺乏个性、杂乱无章、不和谐、非人的尺度、消极的公共空间等问题。这种状态不是中国特有的,在世界范围内是普遍存在的。如果有人对我说的这种现象提出质疑的话,那么我们不妨做一个横向的比较——把世界各地、各个民族在传统时期形成的村落、城镇,与我们现代主义的城市做一个比较,我们不难发现,传统建筑与环境和人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和谐的,其本身也是优美的,而现代主义建筑多呈现出一种野蛮的、丑陋的、非人性化的、杂乱无章的、与环境冲突的状态。需要注意的是,笔者讲的是大量建造的普通建筑,而不是代表性的重要建筑。这种状态往往被以英雄主义史观写就的现代建筑史所忽略,但它的确是现代主义建筑最普遍的一种存在方式。
传统核心的消失
大部分城市都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逐渐成长起来的,因此,在一般的城市发展当中,在它的核心区会有一个历史文化中心,这个核心既是城市的中心,也是传统城市结构的体现,同时也是人们文化记忆的重要载体。令人遗憾的是,在我们国家快速城镇化过程中,这种传统的城市核心已经基本消失了。传统核心的消失,会使城市发展失去了历史的参照,缺失了文化的传承,同时丧失了发展的根基。
被忽视的公共空间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最重要的空间之一,也是人们主要的活动场所,是衡量城市建设水平的重要要素。但是以现代主义为准绳的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基本上采用以实现各种功能要素为主的设计方法,这种方法更多的是重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忽略了以人的活动为主的城市公共空间。城市公共空间主要包括:城市广场、街道、开放庭园和开放景观空间。大部分城市的公共空间是街道,但街道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存在的问题也是最大的。这一部分的空间基本上是按照城市基础设施设计的。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要素,在设计过程当中是严重缺失的。比如,宜人的尺度、街墙、积极的立面、平面布局上的美学考虑以及以人为本的景观设计等。另外,在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当中,条块分割得比较厉害,如城市中心广场,重要轴线街道被过度设计,而普通街道却无人问津,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设计。
对行人不友善的交通
在人类城市的发展过程当中,交通出行方式的变化,对城市的尺度和形态影响是非常大的。以机动车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现代主义城市的规划,剥夺了行人的路权,超人的道路尺度,使城市变成不可行走的城市。其迅速扩张的城市尺度也让一个城市从过去传统的亲切宜人的尺度,转变成为一种超人的尺度。它对城市和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其消极的作用也是巨大的。
看的景观
近年来,在我们的城市当中出现了大量以优美画面为主的景观空间,它的主要作用就是从视觉上获得一种美的感受,但同时挤占了城市核心区大量宝贵的土地,由于这些空间人无法进入,所以没有营造出一种可以使用且宜人的空间环境,使得公共空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环境改善。
低活力街区和消极的冗余空间
由大面积的院落围墙、消极的建筑立面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如立交桥、电力设施周边等构成的城市界面,形成了许多城市的的低活力街区和冗余空间。这些空间不仅降低了城市的活力和空间品质,同时也成了滋生犯罪的场所。
从设计方法的角度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
出现上述城市问题的原因很多,笔者着重从设计方法的角度分析一下形成这些问题的技术原因。
定制设计的困境
经过现代建筑运动和对其进行的数次修正,在建筑设计领域已经形成了关于设计的许多共识和行为准则:每个建筑都需要有所创新,应该根据每个建筑的具体情况设计每幢建筑,反对对旧有建筑及类型的简单模仿和抄袭。这些共识已经成为现代建筑设计的信条,并且成为被普遍接受的价值观。然而,这样的设计方法在某个建筑师那里是正确的,而就整个建筑师群体来看却存在着制度上的重大缺陷。这个缺陷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对个性化设计的全面追求,给创作上的失败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二是建筑师群体的个性化设计与合格的个性化设计之间存在着天然的障碍,且不可逾越。然而,现代建筑运动到来之前,建筑设计基本的方法是在历史的原型基础上进行很小的调整,这种设计方式从根本上克服了上述两种先天缺陷,同时采用同一原型设计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建筑,并不像现代主义运动所批判的那样与个性环境格格不入。正如迈克尔•布劳恩(Michael Browne)指出的那样,希腊和罗马神庙都不因地点变化而改变其基本的建筑形式。“看起来,我们应当根据地点而改变的观念(当前是一个普遍接受的规范)似乎无关紧要。然而,就此而言,在那个时代或现在,没有人会认为罗马神庙因其普遍的相似性而缺乏视觉上的吸引力。”
亚历山大在他的《形式合成笔记》中将“世界上我们能够控制的并决定其形式的部分称为‘形式’,把‘形式’必须与要求相适应的那部分称为‘文脉’。”他指出,传统建筑中“形式”与“文脉”之所以有良好的适应关系,是由于“形式”和“文脉”之间经过了长期的自我调整,而设计所面临的问题长期保持基本不变,因此,人们只需要按照祖上传下来的方法建造就可以了。但当建筑设计职业化后,“文脉”与“形式”之间不能直接产生互动,而是要经过建筑师的转译,在这个过程中建筑师的主观愿望对这个转译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使得“形式”和“文脉”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并不完全同意亚历山大的论断,建筑设计的职业化正是应对设计问题日益复杂化的措施,在建筑设计职业化以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建筑所面临的问题仍然保持在一个缓慢变化的阶段,而这时的建筑设计方式基本以勃罗德彼特的“象形性”和“法则性设计”为主。这种设计方式一直是现代主义建筑之前,古今中外各种文明广泛采用的一种设计模式。所谓“象形性设计”就是一种对建筑形式的传承,而法则性设计则是指设计时主要遵循一些样式、秩序、规律、法则进行设计。
欧洲从古希腊开始就有柱式及建筑的各种法式。维特鲁威《建筑十书》的内容可以清晰地反映出那个时代的建筑特征。《建筑十书》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建筑类型分章节介绍建筑设计和建造的,以神庙为例,主要分成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柱式的设计,第二部分为平面设计,第三部分为朝向,这部分相当于总图设计。上述三部分内容与现代流行的建筑专著非常不同,它主要讲的是建筑要怎么做,如比例尺度的要求、怎样施工和建造,而不是如何处理功能、环境问题。众所周知,在当代我们不可能按照一部书的描述绘制出一个建筑的三维造型,而通过《建筑十书》就可以绘出一个神庙的三维造型,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了古代的设计方式与现代之差异。
另外,书中的语言也是肯定的、规范性的语句,如“神庙的长度要布置成宽是长的一半。正殿本身要布置成包括设置双扇门的墙壁在内比宽长出四分之一”。
中国古典建筑的设计、建造体系更是上述设计方式的最佳例证。中国古典建筑的设计、建造体系经历代的完善,在这方面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根据有关学者研究发现,中国古代建筑不论是群体布局,还是单体建筑设计都遵循着模数制的设计手法,从宋朝以来单体建筑就以“材分和斗口”为模数进行设计。建筑形式基本沿用了“象形性”和“法则性”的设计手法。
研究人员在对清代样式雷的文献资料整理和研究后发现,清朝皇家建筑设计事务所——样式房的设计效率很高,设计制图周期很短,在设计像故宫太和殿这样的大型建筑时,设计图纸也非常少,这主要是由于“清代官式建筑的工程做法日臻程式化、定型化,建筑规制以‘格遵祖制’‘永垂法守’而每有成宪,利用旧有图档或实测既有建筑参照办理,设计事务大大便捷也是情理中事”。
上述的设计模式在工业革命以后仍然顽强地生存了一段时间,巴黎美术学院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但随着现代主义运动的来临,这种按照前人样式、法式进行设计的方式被彻底打破,随之而来的全面的自由和个性解放,在设计方法中“象形性”和“法则性”设计模式被推翻,法则性设计方式只保留在工程层面上,建筑造型设计不再有法式和样式的限制,建筑设计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在服装行业有成衣设计和定制设计两大类型,成衣设计是由设计师设计一种样式,样式一旦确定后,可以进行尺码和面料及颜色的变化,但设计的主体不能改变并进行大量的复制,而定制设计则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和制造,每个作品都是唯一的。那么,如果将这样的设计类型与建筑进行类比则可以认为,现代建筑设计采用了类似服装设计中高级定制的方式。
笔者认为,这个设计方法存在较大的问题,它是造成大量建造的普通现代建筑与古代的普通建筑在设计水平上存在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
亚历山大曾指出,古代建筑的“形式”和“文脉”相适应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形式”和“文脉”的适应是经过长时间的历史发展和几代匠师的不断努力得来的。因此,由这些长期的历史积淀发展而来的范式、规则,是人类社会的精华,设计师在设计时按照这个范式去设计,自然不会出现大的问题。
然而工业革命以后,设计问题变得庞大,变化速度快,这样的范式已不能适应设计中问题的迅速变化和增加。于是,建筑师放弃了古老的范式,同时放弃了总结新的范式,而试图让每个设计师独立面对如此复杂多变的设计问题。实践证明,这一设计方式是不可行的,建筑师根本无力单独面对这些问题。在现代设计法运动中有许多学者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并提出了许多解决方式,虽然它们并不成功。
我们知道,成衣设计是大量的,而订制是极少数的,高级定制设计是精英设计,而成衣设计原则上也是精英设计,然后通过大量复制以保证大量产品在设计上的高水平。这个制度首先承认了人的弱点,同时充分体现了人尽其材、物尽其用的准则。然而,现代建筑设计却正好相反,大量的建筑师在从事定制设计时由于人在设计上的能力差异从而使建筑的残次品率极高。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现代建筑设计方法的确出现了问题,现代主义建筑兴起在革命式的运动中,它没有确定好工作方法,现代建筑设计的方法只适应于大师的精英设计,而不适于大多数普通的建筑师,它需要进行全面的改革。
现代城市规划的方法缺陷
建筑设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笔者认为,在整个建筑设计的进化和发展过程当中,建筑设计流程的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工艺演化阶段,二是职业全能建筑师阶段,三是职业建筑师和职业工程师阶段。我们现在正处于建筑设计方法演变的第三个阶段,这个阶段是从文艺复兴之后逐渐发展起来的。
所谓工艺演化阶段,这是人类第一个设计实践阶段,其主要特征就是使用者、设计者和建造者是同一个人或同一群人。这个时候,建筑设计与使用和建造紧密地互动,设计与环境、功能、材料、工法完美地结合成一个整体。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从食品的采集者变成了食品的生产者,社会也进入了更加复杂的阶段,因此就出现了社会分工,职业的全能建筑师出现了。
职业全能建筑师的出现,把使用者和建造者与设计师分开了,设计师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但在那个时候设计师本身还没有进行专业分工,建筑师是全能的建筑师,他的工作内容涵盖了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施工方案设计、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岩土工程等所有内容。
文艺复兴以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建筑设计当中一些可以被形式化的、可以进行理性计算和分析的、可以量化的工作从建筑师的工作中分离出去,变成了职业工程师所做的工作。比如,结构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等,都是在这个时代从建筑师的工作中逐渐分离出来的,它们的表现特征就是精细的专业分工。
即使在这种精细的专业分工当中,建筑作为一个最传统的专业,它的主专业地位没有改变。建筑设计的流程,主要是先由建筑师在整体上做一个方案,这里面需要考虑到建筑与用地的关系、人的功能需求、人的情感和美学上的需求等。建筑师做完方案后,会有专业的工程师介入,把那些可以定量分析和设计的内容予以实现。最后,几个专业在紧密配合下形成最终的设计成果,也就是我们现在的施工图。
早期的城市规划脱胎于建筑设计,他们所采用的设计流程,基本上就是建筑设计的传统设计流程,为人服务、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和美学需求仍然在设计中起主导作用。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人类跨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人口膨胀使城市变得越来越大,功能越来越复杂。为了解决大城市的问题,出现了很多为城市服务的基础设施,继而产生了相关的设计专业,如交通、市政、经济、地理、人口、防灾等。这些专业与我们传统的建筑师所从事的那些比较软性的设计不同,他们更像建筑设计中的专业工程师。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基于现代科学技术之上的专业,其工作成果明晰、高效,因此越来越被倚重。而以人文关怀为基准的传统的建筑师的工作,其效果不易评判,在城市规划当中慢慢地失去了主导权和话语权,被放在了一个比较次要的地位上,城市也慢慢变成了一个功能至上、缺乏人文关怀的城市。城市是为人服务的,既为人的物质需求服务,同样也为人的精神需求服务,采用基于机器设计的城市规划流程,显然存在着巨大的隐患。
城市设计的缺失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兴起的城市设计,就其设计的内容来看是非常宽泛的。但我认为它一个重要的作用,是在对功能主义的现代城市规划反思的基础上,补充了城市规划中在人文和美学领域的缺失,它的主要工作内容基本上是在中观层面上。随着城市设计在中国城市中的普及和不断实践,我们也发现目前城市设计的工作范围在逐渐扩大,许多大城市都做了整体性的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在这种大区域当中的实践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起初,城市设计在中国的实践主要集中在一些新的开发区和新城的规划设计上。随着我国城市从增量发展向存量更新转变后,城市设计也大量涉足了城市更新。其设计方法也与过去以增量为主的设计方法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城市设计在城市更新当中面临着新的问题,他们的作用也受到了质疑。从流程控制的角度来看,目前的城市设计是在城市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后,建筑设计之前进行的,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它试图在城市规划和建筑个体设计、景观设计之间起到一个连接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问题是无法解决的。第一,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当代城市规划的问题。因为在规划的初期,城市设计没有介入,所以它只能在城市大的结构框架已经基本固定的基础上,对设计中缺失的人文关怀和美学诉求进行一些补救。它作为一个中间过程对城市规划的控制力度相对较弱。同时,由于城市设计是一个新生事物,它对个体建筑设计以及景观设计的控制力度比较弱,大部分还都停留在纸面上,并没有形成充分有效的法律文件。
城市设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应该起到恢复建筑学在城市规划中的主体专业地位的作用。城市设计应该在城市整个的规划过程中,即从城市规划一直到个体建筑设计中发挥作用,它应该是一个全过程的控制,也就是在规划初始阶段,城市设计作为主体专业强力介入,控制全局并贯穿规划和个体建筑设计的全过程。
地块规划建设指标控制城市公共空间设计
作为一名职业建筑师,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在做建筑个体设计的时候,都会接到上位规划对地块内建筑的一些控制指标,如用地性质、占地面积、容积率、控高、密度、绿地率,机动车出入口的位置和个数、用地的红线和建筑退线等。除了遵守这些上位规划对于地块建筑的控制指标之外,建筑师一般还要遵守一些建筑的设计规范,比如住宅的日照要求和防火规范等,这些规范实际上就控制了建筑个体设计的大概的布局和形式。除了这些规范和规划指标之外,我们并没有从上位规划中得到关于城市公共空间设计的要求。但是,城市公共空间是由一个个的个体建筑共同塑造形成的,而不是脱离地块中的建筑独立存在的。实际上,建筑师在执行完这些规划条件和规范条文要求之后,还会关注功能、美学方面的问题,但在这样的设计过程中,建筑师很少关注建筑外轮廓对形成城市公共空间的作用。城市公共空间其实不是主动设计的结果,而是被动生成的。有意识的个体设计导致下意识的城市公共空间设计,是目前城市公共空间设计严重缺失的主要原因。
现代交通工具对城市的负面影响
工业革命带来了交通工具的巨大变革,这个变革完全改变了人们传统的出行方式,缩短了世界的距离,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沟通,同时也使城市尺度急剧增大。受交通规范和车辆尺寸的影响,传统的城市道路无法满足机动车的要求,新道路系统的出现对城市的布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从某些角度看是对传统城市一种毁灭性的影响。首先,它严重破坏了城市在宏观和微观上的尺度,城市尺度急剧扩张,导致职住不平衡和交通堵塞。交通设施,如铁路、高速公路、高架公路、机场等严重割裂了城市空间,过宽的道路和复杂的交叉路口造成步行的困难。由于现代交通的需求,原来传统的蜿蜒曲折的小尺度的街巷消失了,街道失去了美感、空间违和感和宜人的尺度。过快的交通工具也导致人们在城市中面临许多的安全隐患,广场、街心公园受机动车道路的干扰,可达性变差。
城市绿化的政策
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中街区的绿化水平比以前有了巨大的改善。城市中的绿化主要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建设地块中的绿化;另一种是城市公共空间的绿化。在街区层面,主要分为地块中的绿化和道路绿化两种类型。街区中的地块绿化,受上位规划指标控制,通过绿地率来实现;公共空间的绿化,特别是道路绿化在一般情况下主要是以行道树为主,沿街还有一些集中的绿化带,基本上是以看为主,他们只起美化作用。城市绿化除了美化作用之外,还有为人提供舒适的环境以及增加绿化覆盖率这等功能。笔者认为,在目前中国城市街区层面上的绿化过多地强调了增加绿化覆盖率的功能,这导致了大量的绿化只能看不能进入,绿化的功能单一,没有为城市形成活力街区提供一个适宜的优美环境。同时,地块中的绿化由于受传统用地观念的束缚,如封闭的管理系统和大院儿文化等,其绿化对城市公共空间质量的改善起到的作用也比较小。
结语
从设计方法论的层面对当代城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后,我们发现设计方法中一些系统性问题导致现代城市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在城市发展的历史中,古人曾采用给大量建造的普通建筑制定设计和建造法则,并通过建筑师在城市规划中的主体地位予以贯彻,从而解决问题。显然这种方法在当代城市更新中已不适用。
笔者认为,在城市更新中首先要解决城市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对当前的城市设计方法进行改革,并通过行政手段强化城市设计对城市规划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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