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海运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处于低谷期多年的海运业迎来了首个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记者9月3日从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日前发布,我国海运业迎来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扩大开放的新机遇。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何建中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国家层面第一个关于海运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也是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明确海运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特别是在当前海运发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形势还比较严峻的情况下,《若干意见》对提振海运信心、凝聚合力,深化海运业改革,促进海运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何建中全面介绍了《若干意见》的有关内容,并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海运强国的发展目标,以及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经济、绿色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运体系的阶段性目标。
《若干意见》安排部署了七项重点任务。一是优化海运船队结构。打造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专业化船队,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船舶和原油、液化天然气、滚装、集装箱、特种运输船队,有序发展干散货运输船队和邮轮经济。二是完善全球海运网络。优化港口和航线布局,完善主要货类运输系统。推进深水航道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和江海联运。三是促进海运企业转型升级。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创新技术和产品。加快兼并重组,有序发展中小海运企业。适度开展多元化经营,实施“走出去”战略。四是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创新航运金融(保险)、航运交易、研究咨询、海事仲裁等现代服务业。五是深化海运业改革开放。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海运企业,稳步扩大开放,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稳妥开展外商成立独资船舶管理公司、控股合资海运公司等试点。六是提升海运业国际竞争力。构建国际海运交易和定价中心,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船舶检验、海运科研及教育机构。七是推进安全绿色发展。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海上搜救、溢油等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加强船舶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管理。
《若干意见》明确了四条保障措施。一是健全保障机制。加强海运企业与货主企业紧密合作,形成海运企业与货主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稳定关系,提高我国海运企业承运进出口货物的市场份额,提升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能力。二是发挥财税政策支持作用,参照国际惯例,研究完善有关国际海运的财税政策,加大现行财税政策执行力度,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和改进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标准,进一步加强航运市场监管,提升口岸便利化水平。四是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构建海运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航运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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