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海事局通报首例重点跟踪航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2-06 15:05:00
导语:2月3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合顺海运有限公司进行通报,将该公司列为“重点跟踪航运公司”,这是国内首例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通报和重点跟踪的航运公司。2014年12月13日,合顺海运有限公司所属“新宝航87”轮在福建泉州海域沉没,造成1人死亡、5人失踪的重大伤亡事故。经调查,该公司在对“新宝航87”运营中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掌握船舶配员、船舶动态、船舶配载等情况,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监控不足...
2月3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合顺海运有限公司进行通报,将该公司列为“重点跟踪航运公司”,这是国内首例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通报和重点跟踪的航运公司。
2014年12月13日,合顺海运有限公司所属“新宝航87”轮在福建泉州海域沉没,造成1人死亡、5人失踪的重大伤亡事故。经调查,该公司在对“新宝航87”运营中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掌握船舶配员、船舶动态、船舶配载等情况,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监控不足。
按照2014年发布的《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该公司及其管理的12艘船舶被列为重点跟踪对象。对于被列为重点跟踪对象的航运公司及其管理的所有船舶,海事部门将开展专项督查,加大日常监管及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力度。列为重点跟踪的航运公司可在信息公布6个月后,向所在地海事部门提出脱离重点跟踪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