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设备成公共场所标配或将入法 你知道怎么用吗?
据统计,病人需要急救的情况95%发生在医院以外。所以,让急救设备、设施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可以加快应急反应速度,争取急救黄金时间,降低院前死亡率。
2019年12月底,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次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明确,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放置在公共场所的急救设备,在关键时刻,就是照亮生存之路的一盏明灯。但是要想让这盏明灯真正的亮起来,还需要掌握相应的急救技能。而我国的应急救护技能普及率并不高。
九成以上急救需求发生在医院外
“由于我国此前并没有公共场所必须配备急救设备的强制规定,很多城市很多公共场所的急救设施是严重缺位的,导致悲剧发生。”中国医科大学航空总医院心内科主任董鹏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例如,2019年底,台湾艺人高以翔在录制节目时,因为现场缺乏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导致其心脏病发后,因错过“黄金4分钟”的救援时间,而酿成悲剧。
据统计,病人需要急救的情况95%发生在医院以外。“所以,让急救设备、设施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可以加快应急反应速度,争取急救黄金时间,降低院前死亡率。”董鹏说。
“以马拉松为例,以前跑马拉松猝死的人较多。2015年以前,很少有人能抢救过来。2015年以后大部分人被抢救过来,就是因为赛场配备了相关急救设备、设施。”北京急救中心资深急救专家贾大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公共场所应配备AED和急救包
“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都应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董鹏在采访中表示。
具体在哪些场所配备,不同城市出台的相关急救条例有所规定。如《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指出,除了常见的人员密集场所,养老机构、市3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场所,以及从事建筑施工、采矿、交通运输等高危险性作业的单位等应当配备急救器械、设备和药品。贾大成还建议,私家车也要配备急救物品。
具体在公共场所需要配备的急救设备、设施有哪些呢?
专家均表示,用于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急救设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是要在公共场所重点投放的急救设备。“室颤是导致猝死的致命性心律失常,而抢救室颤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心脏电击除颤。”贾大成介绍,如能在1分钟内完成除颤,急救成功率可达90%;每延误1分钟,成功率则下降10%。“此外,还应配备急救包,包内通常有三角巾、绷带、止血带、夹板、创可贴等。”
我国急救设备普及效果并不理想
触手可及的急救设备能拯救更多人的生命。所以,很多国家都重视在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设施。
以AED为例,公共场所每10万人口安装AED的数量可以反映出该国的急救水平。贾大成坦言,无论是AED还是急救包,在国内公共场所的普及效果并不理想。“有些应当配备的公共场所完全没有投放急救包或AED;有些场所有急救包,但包内的物品并不实用;还有些场所虽然投放了急救物品,但因疏于管理和维护,导致设备不能使用。”
“如果公共场所没有配备灭火器,出现火灾还有机会用其他手段灭火。而像AED这样的急救设备却无法替代。急救设备、设施关乎生命,必须要加大普及。”董鹏直言。
贾大成也表示,公共场所应配备急救设备、设施写入法律,能引起社会对急救的重视。“完善的法律制度可以倒逼有关部门确保资金到位、明确管理职责、加强人员培训。”
配置急救设施更要强化急救意识
急救设备举足轻重,但普及过程却阻碍重重。
上海光电医用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公共急救事业部部长竺璐告诉记者,急救设备普及的难点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不敢救,人们害怕救人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救人被讹;二是不会救,公众缺乏相关急救技能,导致设备形同虚设;三是不愿救,有些公共场所害怕担责,宁可不放这些急救设备。”
实际上,针对大众不敢救的心理,《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做出“免责”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善意施救者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条款被称之为“好人条款”,贾大成表示:“这一条款为及时施救者吃了颗定心丸。”
有调查显示,国人普遍缺乏急救知识,98%的受调查者所能做的只是拨打急救电话,然后在一旁干着急,白白错过黄金抢救期。在发达国家,掌握急救技术成为很多人的一项基本技能。德国应急救护技能普及率高达80%、法国为40%,而我国成人心肺复苏普及率不到1%。即使是一些接受过急救培训的公众,由于没有定期进行复训,又缺乏实际操作,同样面临不会救的尴尬。
2015年,一名医生在北京首都机场心脏骤停,机场配备的AED近在咫尺,但因为附近无人会使用,人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名医生离世。
贾大成表示:“AED这种设备就是为普通公众定制的,操作简单、安全,按照语音提示操作就行。当然,公共场所需要有一定比例的工作人员掌握相关急救设备的使用方法,比如三角巾、绷带、止血带、夹板等怎么使用,网上有很多相关视频可以学习。掌握急救技能,就能增加救人的信心。”
但也有人认为,身边的人不会遇到需要急救的情况,不学急救技能也没关系。
对此,贾大成透露了一组数据:院前急救案例中,超过75%发生在家庭。“可能还有人说,等待救护车赶到现场就行。但实际上,救护车几乎不可能在4分钟内赶到。而心脏骤停的患者,一旦错过黄金4分钟,后果可想而知。”贾大成说,“学会急救技能是对家人负责的态度。我认为,每个家庭至少应有一到两人掌握一些基本的急救技能。”
在竺璐看来,想要在公共场所普及急救设备,首先需要强化公众急救意识,并通过培训提升公众急救技能。“如果大家不愿意用或不会用,放再多急救设备也没有用。”竺璐直言。
2019年7月,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公布《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已将“积极参加逃生与急救培训,学会基本逃生技能与急救技能”写入行动目标,提出“到2022年和2030年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人员分别达到1%和3%”,按照师生1︰50的比例对中小学教职人员进行急救员公益培训。《行动》指出,把学生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特別是心肺复苏纳入考试内容,把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和升学的重要指标。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会急救行业从业者建议,急救体系可参考消防体系,通过制度化方式进行完善,比如要求新建建筑或公共场所将“安装急救设备”作为验收考核中的必要一项。同时,院前的社会急救、专业急救和院中治疗流程应打通,“社会急救”环节应发挥更大的作用,这需要急救知识在学校、社区、单位等场所可以更广泛地普及。据介绍,业内曾多次呼吁国内立法普及急救教育,让急救教育成为全民“必修课”。
专家表示,为了在社会形成良好的急救氛围,政府、医务工作者、企业等要给予引导和支持。贾大成表示,各地红十字会要加大急救技能的培训力度。
此外,“还有必要对这些急救设施加强管理和定期维护,以确保急救设施想用就能用。”董鹏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