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安全管理4项新规开始生效
发布时间:2018-01-30 23:07:46
导语: 日前,《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IMDG规则(2016版)》4项新规生效实施。 《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明确客船安全技术状况、重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配员或船员履职能力严重不足、客运码头重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或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情况;《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从船舶航行、水上...
日前,《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IMDG规则(2016版)》4项新规生效实施。
《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明确客船安全技术状况、重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配员或船员履职能力严重不足、客运码头重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或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情况;《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从船舶航行、水上交通管制、锚地安全和船舶试航管理等方面加强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实施,同时废止1987年《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现场检查员培训、考核办法》和1996年《危险货物申报员考核发证办法》;《IMDG规则(2016版)》新增《货物运输组件装载操作规则》、自加速聚合温度等定义,修改部分原有定义内容和培训要求,调整每类危险货物的分类要求,调整更新危险货物一览表等,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