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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宣告完成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本报记者 杜爱萍发布时间:2015-08-14 15:51:15
导语:7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组织召开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简称《职业分类大典》),历时5年的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宣告完成。作为《职业分类大典》修订的重点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形成了覆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行业的交通运输职业分类体系。  《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完成,既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建设中的一件...

7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组织召开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简称《职业分类大典》),历时5年的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宣告完成。作为《职业分类大典》修订的重点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形成了覆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行业的交通运输职业分类体系。

  《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完成,既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职业分类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也是交通运输行业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交通运输职业分类进入综合运输时代。近日,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申少君接受专访,对《职业分类大典(交通运输)》进行详尽解读。

  行业变化带来工种“进化”

  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行业科技进步,一些传统职业开始衰落甚至消失,如靠肩挑背扛从事搬运装卸的工种等;一些新的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发展,如路况监控与信息采集发布员、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快递员等;还有一些职业虽然存在,但内涵调整变化很大。

  记者: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行业,行业跨度大、职业类别多,是《职业分类大典》修订的重点行业。请问此次交通运输职业分类修订工作是如何启动开展的?

  申少君:这次交通运输职业分类修订工作自2010年启动,历时5年。共有50余名专家、600余家单位、1万余名从业人员直接参与修订工作。之所以下大气力开展这项工作,不仅是落实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决策部署的需要,更是构建与新时期交通运输工作特点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开发体系的需要。

  进入新时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交通运输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交通运输职业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行业构成和内涵看,“大部门制”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发展,综合运输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各种运输方式的技术经济特征,直接反映在其职业活动中,迫切需要构建统筹考虑各种运输方式技术经济特征的交通运输职业分类体系。

  从职业构成和内涵看,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行业科技进步,一些传统职业开始衰落甚至消失,如靠肩挑背扛从事搬运装卸的工种等;一些新的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发展,如路况监控与信息采集发布员、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司机、快递员等;还有一些职业虽然存在,但内涵调整变化很大,如汽车维修行业日益壮大,汽车修理出现转型升级,需要把汽车美容装潢工等工种纳入交通运输职业分类。

  记者:大典修订工作中,除了国家修典办的规定要求外,交通运输行业还有哪些自选动作?

  申少君: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部人事教育司的直接组织下,我们将国家修典办的一般性要求和交通运输行业以及职业的特殊性比较好地结合起来,特别是将综合运输的理念贯穿大典修订工作始终。强调“三个注重”,即注重与国家修典办沟通协调,讲清交通运输职业特点;注重与部管国家局加强统筹,在职业分类上体现综合运输的要求;注重学习借鉴国际劳动组织《国际标准职业分类》和美国职业数据库及职业信息网等国际经验。

  为学习借鉴美国职业数据库及职业信息网建设经验,我们专门组织力量翻译了美国职业信息网的主体内容及数据库字段,查阅了国内外有关美国职业信息网的相关文献。2014年6月还组团到美国劳工部就业培训局、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三角研究所等单位,就职业数据库理论模型、职业数据的采集和更新、职业信息网有关技术和管理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为做好交通运输职业分类修订工作,2013年交通运输部专门安排了软科学研究项目《职业分类大典(交通运输)修订研究》,为大典修订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这些做法得到人社部的充分肯定。在2012年3月召开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调度会上,部人事教育司李良生副司长介绍了有关经验。

  新版大典设104个交通运输职业

  104个职业中,公路水路51个,铁路25个,民航17个,邮政11个

  记者:新版大典与1999版相比有哪些变化?总体上形成了哪些成果?

  申少君:新修订的2015版《职业分类大典》,共分1481个职业,其中有104个交通运输职业。总量上看,1999版大典交通运输职业为108个,与之相比减少了4个。分行业看,铁路修订前有38个职业、修订后为25个职业,公路水路修订前有39个职业、修订后为51个职业,民航修订前有17个职业、修订后为17个职业,邮政修订前有14个职业、修订后为11个职业。总体上看,修订之后分类更加科学规范、结构更加清晰严谨、内容更加准确完整,充分体现了交通运输行业的职业构成、内涵、特点和发展规律。

  记者:您刚才提到,构建了由104个交通运输职业组成的交通运输职业分类体系,请分析一下这个体系的主要特点?

  申少君:简要地说,新构建的交通运输职业分类体系最鲜明的特点,就是体现了“四个交通”的要求。

  一是体现了综合交通的要求。考虑到行业的整体性,将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40个主体职业集中在“4-0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门类下,下设轨道交通运输、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仓储、邮政和快递7个小类。注重统筹不同运输方式的共性特点,如5个铁路职业和2个城市轨道交通职业统筹在一个小类中;汽车货运理货员和船舶理货员统筹在理货员职业中。

  二是体现了智慧交通的要求。把随着行业科技进步特别是新设施、新装备、现代信息技术投入运用之后出现的新职业纳入本次大典修订范围,如动车组制修师、路况信息采集与发布人员、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员等。

  三是体现了绿色交通的要求。交通运输行业是能耗大户,也是我国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本次修订对具有环保、低碳、循环特征的职业活动进行研究,标识了轨道列车司机等为绿色职业。

  四是体现了平安交通的要求。安全发展是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体现。从业人员是安全发展的核心要素,是平安交通的保障者。大典修订工作中,我们重视将事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纳入职业分类。如综合各运输方式中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特性,新增了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员职业;在通用驾驶员中,将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道路货运汽车驾驶员单列出来作为交通运输职业;将原界定为社会通用职业的汽车维修工调整为交通运输职业。

  下一步将修订职业标准

  交通运输部将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对新大典中交通运输行业104个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制修订,统筹规划,明确分工,细化要求,有序推进。

  记者:交通运输职业分类修订工作完成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申少君:下一步重点是做好《职业分类大典(交通运输)》的宣传、推广和使用工作,近期重点做好3项工作。

  一是做好《职业分类大典(交通运输)》宣贯工作。我们将在部人事教育司的领导下,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让行业上下学习了解新大典、掌握用好新大典。

  二是做好交通运输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职业标准是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达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的规范性要求,不同的职业岗位对劳动者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是不同的。职业分类是制定和开发职业标准的基础。交通运输部将会同人社部、国家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对新大典中交通运输行业104个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制修订,统筹规划,明确分工,细化要求,有序推进,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国内外经验,明确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范围、工作内容、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等,为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工作提供科学标准。

  三是将新大典的要求体现在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体系中。职业分类是职业教育培训的基本依据和参照,是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标,对职业教育培训具有引领作用。我们将在部人事教育司的领导下,着力推进专业设置与职业分类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去年7月,交通运输部会同教育部、公安部、人社部开展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下一步部将总结试点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事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由社会化培养模式向职业化培养模式转变。

  记者:职业分类修订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请您谈谈长远构想。

  申少君:职业分类是国民经济、人力资源和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将按照杨传堂部长2012年9月27日在职业资格中心调研时“两个引领”(引领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全面提高、引领交通运输人才队伍科学发展)重要指示的要求,密切跟踪交通运输职业活动领域的新发展新变化,掌握交通运输新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发展现状、从业人员数量和结构、薪酬状况和能力要求,建立交通运输职业分类动态更新机制,充分发挥职业分类对交通运输职业教育培训的引领作用、对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规范作用、对交通运输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为“四个交通”建设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保障。

  □链接

  修订过程:600余家单位参与 收集2.4万份问卷

  《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单列为第七组,并明确交通运输部为组长单位。部党组对交通运输职业分类修订工作十分重视,杨传堂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部建立了人事教育司牵头、有关业务司局协作、职业资格中心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

  2011年6月,部召开首次交通运输行业职业分类修订工作协调会,对职业分类修订工作作出部署。2011年9月,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交通运输)修订职业描述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职业分类修订工作由动员部署阶段转入信息采集阶段。

  在信息采集阶段,部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监司、海事局、救捞局等司局和北京、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湖北、广东、四川、山西等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委)直接参与,在600余家单位面向1万余名从业人员开展了职业调查,收集了2.4万余份调查问卷。

  2012年3月,信息采集工作结束,进入提出建议阶段。2012年8月,在对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经过30余次专家会反复研讨论证,并报交通运输行业修典工作专家委员会审议,正式向国家修典办报送交通运输行业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建议。

  此后,工作进入成稿定稿阶段。就职业分类体系构建、职业和工种划分、职业描述信息表述、绿色职业界定等内容与国家修典办反复沟通,组织行业内的专家进行了20余次修改,最后形成7月29日审议通过的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