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成平:生产安全事故应建立独立调查机制
发布时间:2015-03-06 13:09:00
导语:事故死亡人数与被追责人数成正比、事故等级与被追责人员级别成正比……这些当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流行的“潜规则”一直被社会诟病。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司长成平认为,改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十分必要和紧迫,应当尽快修订完善现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风险不会随经济水平提高而自然降低,我国仍将处于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成平告诉记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
事故死亡人数与被追责人数成正比、事故等级与被追责人员级别成正比……这些当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流行的“潜规则”一直被社会诟病。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司长成平认为,改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十分必要和紧迫,应当尽快修订完善现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风险不会随经济水平提高而自然降低,我国仍将处于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成平告诉记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安全意识淡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及安全监督不到位等通病将依然普遍存在。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成平建议,改进事故调查机制,按照事故调查与处理分离的原则,建立独立事故调查机构,根据法律授权成立事故调查组独立进行调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应明确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人员及人数,调查组对调查结果负责、对检察机关负责。
“履职多、处罚重的调查处理结果缺乏公平性。”成平说,应鼓励各领域、各岗位、各企业、各环节制定明确的履职规范或标准,确保每个监管和生产岗位的人员均确切地掌握其应尽职责。同时,制定尽职免责制度,形成人人尽责、不作为被追责的良性机制。
成平还提出,调查程序必须法定,调查方法应标准化。采用非标准化的方法和手段应追责,同时为防止责任追究与处理有失公正,应对处理决定进行公示,并畅通申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