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及全过程记录
发布时间:2021-05-14 11:45:40
导语: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完善执法事项,健全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推动建立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实施方案》明确,河北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落实情况作为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建...
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完善执法事项,健全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推动建立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河北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落实情况作为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
在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方面,河北将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办案智能化、执法协同化、监督精细化、服务公开化;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合作机制,建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公安、检察、审批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
河北将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为基础,编制《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1年版)》。对列入清单的事项,按照“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的要求,明确执法事项责任主体。省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释情况,结合各自职责对本级清单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建立动态调整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