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车“充电宝”将走进社区
发布时间:2016-01-18 11:21:28
导语:今冬以来,我国多地深受雾霾困扰,正因如此,我国推广电动汽车的力度不断加大。而目前影响电动车发展的则主要有续航短、充电难等问题,而充电时间慢、充电桩数量少则是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 虽然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北京市已有2108个小区配建了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建成的自用充电桩已有8312个,覆盖了全市16个区及亦庄开发区,但这一数据仅占全市小区总数的四成。 不过根据...
今冬以来,我国多地深受雾霾困扰,正因如此,我国推广电动汽车的力度不断加大。而目前影响电动车发展的则主要有续航短、充电难等问题,而充电时间慢、充电桩数量少则是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
虽然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北京市已有2108个小区配建了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建成的自用充电桩已有8312个,覆盖了全市16个区及亦庄开发区,但这一数据仅占全市小区总数的四成。
不过根据最新消息,未来对于没有条件安装的小区,2016年北京市将投放500台“充电宝”进驻,以缓解固定车位少、安装电桩难的小区电动车车主充电难的问题。
这里所说“充电宝”其实指的是市住建委与市科委共同开展“移动充电车进社区”试点项目。“移动充电车”就像汽车“充电宝”,在配备该设备的小区,车主可预约“充电宝”到自己的车位上充电。
按计划,今年将在全市投放500台这样的移动充电设备。目前有关通知已经下发,各区住建委(房管局)将通知属地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申报,会同各街道(乡镇)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进行梳理并汇总上报,上报时间截至2016年1月30日。未来,对于不具备充电桩安装条件的小区,将逐步投放汽车“充电宝”。
对于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或在安装过程中对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此前有关《通知》规定,可由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企业,还将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