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全面深化改革九项试点启动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九项改革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实施,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试验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两至三年,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行试点,发挥更大示范带动效应,不断将交通运输改革引向深入。
通知明确了九项改革试点的任务及安排。
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围绕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市场化改革、发展方式转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在浙江、广东进行改革探索。
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点,力争在上海、重庆、湖北、辽宁率先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发展机制。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着力在河南、福建及广西桂平,逐步建立起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合理、运作协调高效、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试点,将在山东、四川、安徽,研究PPP(公私合作模式)等模式下的各种方式及做法,拟定项目合作范本,探索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及运行机制。
部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将在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探索功能定位、资源配置、创新团队、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发展。
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将在江西、湖南、陕西,探索新型公路建设管理模式下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管理保障机制。
区域港口发展一体化试点,重点在江苏整合锚地、航线资源,促进岸线集约利用,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在广西整合港口行政资源,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经营模式。
京津冀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力争在毗邻地区主要通道开展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改造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试运行道路客运联网售票技术标准。
“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将在吉林和广东深圳,着力理清和明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加强安全科技创新。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和单位要抓紧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建立改革任务台账,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推动试点工作一批一批压茬进行,不断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