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出台意见进一步支持新疆交通运输科学发展 加大对新疆交通运输支持力度 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新疆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部署,按照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新疆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新疆“四个交通”建设,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若干意见》指出,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中央政策支持下,经过自治区和兵团的艰苦奋斗和全国对口援疆省市的全力支持,新疆交通运输事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就,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和边防巩固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受历史因素和自然地理等条件制约,新疆交通运输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
《若干意见》强调,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支持新疆交通运输发展,提高新疆交通运输发展水平,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支撑,是促进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社会进步、加强民族团结、保障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交通运输部将从改革、规划、资金、项目、科技、人才等方面全力支持新疆交通运输发展,确保新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若干意见》要求,要推进综合运输大通道建设,完善干线交通网络,加强综合交通网络协调衔接,改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加快推进新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发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着力提升新疆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要加强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完善重要口岸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国际运输便利化,积极推进新疆向西开放交通互联互通建设。要加强兵团重要干线公路建设,加强兵团与自治区的交通衔接,积极推进兵地交通融合发展。要加强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交通应急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要提升公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把握公路建设标准,提高公路养护保障能力,提高新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水平。
《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新疆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能力充分、结构合理、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5500公里,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比重达到60%,铁路营运里程达到8000公里,基本形成干支结合的民航机场布局;所有具备条件的县市和团场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基本实现各县市有二级及以上等级客运站、乡镇(营)有等级客运站、建制村有汽车停靠点,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重要口岸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连通,铁路口岸通过能力显著增强,进出疆航线航班进一步加密;交通安全与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加强;交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兵地交通发展进一步融合。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要求,交通运输部将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力做好新疆交通运输工作。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支持新疆交通运输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加大资金支持,从2015年起,对南疆四地州、南疆师团的农村公路和国省道建设按照建安费全额投资,国家高速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建安费的70%执行,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进一步研究加大对新疆交通运输发展的资金支持。
交通运输部还将与新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科技支撑新疆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行动”,加强重大技术难题的科研攻关,加强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建立和完善富有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适当增加援疆干部人才数量,积极推进人才双向交流挂职;通过开设专题培训班、选派行业专家学者“送教上门”、鼓励基层交通运输管理干部参加行业培训等方式,加大对新疆交通运输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