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反腐工作组第14次会议:共同打击跨国腐败犯罪
推动反腐败合作再上新台阶
——来自中美反腐败工作组第十四次会议的报道
9月16日至17日,中美反腐败工作组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介绍了各自反腐败工作总体情况,深入磋商了追逃追赃重点案件。双方同意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各自法律框架下,继续深化反腐败务实合作,构建更加顺畅、高效的执法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国腐败犯罪。
中美反腐败工作组自2005年5月成立以来,已成为开展双边司法执法合作、推动解决追逃追赃案件的重要平台,在中美反腐败合作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工作组成立14年来,在深化两国司法执法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两国关系的亮点。”中美双方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化务实合作,继续推动各自的反腐败工作。
中美反腐败合作成效显著前景广阔
近年来,中美两国元首多次会晤,一致同意推进以协调、合作、稳定为基调的中美关系,并就加强反腐败和追逃追赃合作、拒绝为腐败分子提供“避风港”达成重要共识。中美双方依托反腐败工作组平台,深化拓展反腐败合作,成功推动一批重点案件取得突破——
2014年12月,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回国投案自首,成为近10年来首个从美国主动回国投案的腐败犯罪嫌疑人。
2015年12月,潜逃美国13年的“百名红通人员”黄玉荣回国投案自首,成为“天网”行动开展以来首个从美国回国投案的在逃嫌疑人。
2016年11月,声称“死也要死在美国”的“百名红通”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
2018年7月11日,潜逃美国17年之久的中国银行开平支行案主犯许超凡,被强制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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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个案取得突破的同时,中美双方的务实合作向着更大领域拓展、更高层次迈进,在APEC、G20等多边框架下,推动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等一系列制度成果,推动构建覆盖全球的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中美反腐败合作从司法执法合作上升至双边外交与政治关系层面,成为中美关系的新亮点和助推器。
当前,美国仍是中国外逃职务犯罪人员的第一大目的地国,尚未归案的40名“百名红通人员”中,就有19人在美国。中美反腐败合作成效很显著,前景也很广阔。
“在严峻的跨国犯罪形势面前,中美双方需要在多边双边框架下坦诚合作,才能打击日益严峻、种类多样的跨国犯罪,在新的层次上互相理解、信任、适应、合作。”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张晓鸣说。
友好坦诚对话,务实高效研讨
“请问中国监察体制改革后,哪些案件由监委负责,什么情况下会进入司法程序?”
“请问美方同事,受到起诉的联邦官员中,未被法院判刑的将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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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各自国家反腐败情况、磋商案件、交流研讨是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2天时间里,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外交部、公安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来自美国国务院、司法部、国土安全部和驻华使馆的代表,就双方关切问题展开深入交流。根据美方提议,双方还缩短午休时间,使交流更加充分。
“利用午休时间来探讨交流,足以表明中美双方对此次工作组会议的重视,以及彼此迫切想要深化反腐败合作的期望。”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晓东在发言时表示。
在介绍情况、交流经验的同时,双方还围绕“中美刑事司法协助”“承认和执行非定罪资产没收判决”“中美反洗钱合作”“打击海外商业贿赂”等议题展开专题研讨。其中,既有个案分析,也有场景模拟;既剖析问题,也商议对策。
“假设A国某腐败官员用200万美元在美国购置一栋房产,这200万美元中仅一半为贪污所得,请问美国司法部在非定罪资产没收判决程序上如何处置此类情况……”在研讨“非定罪资产没收判决”时,中方代表一口气抛出5个问题,将现场讨论推向小高潮。
会议期间,双方还就共同确定的多起追逃追赃重点个案展开磋商,相互通报了最新进展,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反腐败与反洗钱密切关联,中美加强合作可以为打击跨国境腐败犯罪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信息线索。”首次参加中美反腐败工作组会议的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副处长刘晓娜说,与美方代表面对面交流,不仅加深了理解,还可以探讨专业性、技术性的合作事项,会议务实高效。
不回避问题,是中美反腐败合作的生命力所在。研讨中,双方开诚布公,既真诚赞赏彼此的好经验、好做法,也指出了合作中存在的困难与分歧。美方代表团成员苏珊·斯奈德表示:“这是一次友好坦诚的对话。”
凝聚更大共识,形成更强合力
尽管会期不长,但通过深入交流和坦诚对话,中美双方在继续深化反腐败务实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腐败犯罪上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合作意愿。
多边框架下的反腐败合作一直都是中美反腐败工作组会议的重要议题。本次会议上,中美双方互相通报了多边框架下的协调与合作情况,并就相关议题进行探讨。中方期待与美方共同推动国际社会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础开展引渡、腐败资产追缴等务实合作。美方亦表示,将派遣专家代表团参加中方举办的研讨会,就“拒绝腐败避风港,加强反腐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进行磋商交流。
商业贿赂损害公平竞争、侵害公众利益,是市场经济的“毒瘤”。打击海外商业贿赂成为本次会议双方共同关切的话题。来自国家监委的代表分享了中国近年来打击海外商业贿赂、推动廉洁丝绸之路建设的工作情况。美方介绍了2017年以来查处涉嫌海外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例,并对中国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多双边框架下,与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共建廉洁营商环境的意愿和实践表示赞同。
司法执法合作是中美双边合作的重要方面,在执法领域加强合作符合中美双方利益。通过研讨交流,双方均表达了进一步加强司法执法合作的强烈愿望。
外交部条法司副司长郭晓梅介绍,《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生效18年来,双方依据协定开展过很多成功合作,也存在一些不如意之处。“尽管如此,中美双边司法执法合作的渠道是畅通的,双方应在相互尊重司法主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渠道加强合作,构建更加顺畅、高效的执法合作机制。”
“中美尽管在文化、发展阶段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反对腐败的决心信心是同样坚定的。双方应在合作打击跨国腐败犯罪、建设廉洁政府上成为国际社会的‘模范生’,更好地引领多边领域反腐败合作,成为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的主力军。”国家监委国际合作局副局长蔡为表示。
(本报记者 瞿芃 见习记者 侯颗 柴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