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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追尾拖车费高达4000元 还有双重收费标准呢

来源:央广网 作者:董延发布时间:2016-03-10 10:54:22
导语:近日,在湖北荆州长江大桥桥南埠河镇附近的高速公路上两辆汽车发生追尾事故,高速公路警察划定责任后,荆州市顺友汽车服务公司将两辆事故车辆拖至荆州东环路吉利汽车4S店的维修厂进行维修,从事故现场到维修厂不到20公里的路程,拖车公司给彭先生开出的拖车费用竟然高达4000元。  据悉,关于4000元拖车费,顺友公司拿不出具体的收费明细。公司杨老板说,事发时间处于部分长江大桥春运车流高峰时段,施救车在高速路上滞留时间较长...

近日,在湖北荆州长江大桥桥南埠河镇附近的高速公路上两辆汽车发生追尾事故,高速公路警察划定责任后,荆州市顺友汽车服务公司将两辆事故车辆拖至荆州东环路吉利汽车4S店的维修厂进行维修,从事故现场到维修厂不到20公里的路程,拖车公司给彭先生开出的拖车费用竟然高达4000元。

  据悉,关于4000元拖车费,顺友公司拿不出具体的收费明细。公司杨老板说,事发时间处于部分长江大桥春运车流高峰时段,施救车在高速路上滞留时间较长,应酌情考虑增加费用。杨老板认为,车主彭先生的拖车路程应该分两部分来计算,一是在高速公路上,这段距离按照正常收费标准来执行,二是从高速出口到修理厂这段中心城区路程应另外收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的规定,事故车辆应按照交管部门就近原则到指定停车场,也就是说下高速后,应按照高速收费标准来执行,而不是杨老板所说的中心城际路段执行另外的市场价格。杨老板的说法显然不合理。

  2012年,湖北省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对事故车辆现场的清障、施救作业、计费时间和路程、故障车辆拖曳、牵引费用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按照收费标准,车主彭先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出总费用是1300元。而施救公司给出的费用整整多出2700元。最终,经过协调,双方达成协议,彭先生向施救公司共支付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