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一审宣判 被告最高判死缓
发布时间:2015-11-13 11:31:31
导语: 今天上午,连霍高速河南三门峡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张根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薛运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翟工厂等5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四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1人适用缓刑,被告人唐振生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9月15、16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庭审,公诉机关认为张根林等八名被告人,分别犯非...
今天上午,连霍高速河南三门峡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张根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薛运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翟工厂等5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四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1人适用缓刑,被告人唐振生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9月15、16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庭审,公诉机关认为张根林等八名被告人,分别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央视记者 田萌 樊兵山 赵磊)
新闻背景
2013年2月1日,连霍高速河南三门峡义昌大桥处发生一起运输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14死8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