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两规定三标准规范普遍服务快递服务
发布时间:2015-06-16 13:26:06
导语:6月12日,国家邮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两项规定和《快件基础数据元》、《快递末端投递服务规范》、《邮政业服务设施设备分类与代码》三项标准。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指出,两项规定的修订出台,是对邮政体制改革以来加强邮政普遍服务监督工作的总结和优化,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按照...
6月12日,国家邮政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邮政企业设置和撤销邮政营业场所管理规定》、《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管理规定》两项规定和《快件基础数据元》、《快递末端投递服务规范》、《邮政业服务设施设备分类与代码》三项标准。
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指出,两项规定的修订出台,是对邮政体制改革以来加强邮政普遍服务监督工作的总结和优化,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坚持依法治邮,把主要精力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说到做到、做且做好,加强学习、宣贯和执行,确保两项规定扎实落地,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执法标准。
马军胜表示,快递末端投递是快件与用户“见面”的重要环节,也是服务链条中变化最快、服务最弱的环节,亟待加强规范和管理。出台末端投递服务的规范,有助于提高快递服务的整体质量水平、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新事物、新问题、新情况的预判研究,与邮政行业整体法律规范体系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规范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快递服务组织提升服务品质、兑现服务承诺,真正惠及亿万快递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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