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日前,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压实责任,交通运输部就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全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深刻认识抓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清醒认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任务艰巨、压力巨大。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主动担当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守土尽责 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全行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分管领导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地生效。各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具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要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关键岗位实操演练,严格检查车辆、船舶安全性能,做好运载工具关键部件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全行业要从交通运输实际出发,重点针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迅速开展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做到举一反三。要按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要求,重点查找安全生产的漏洞和不足,盯紧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精准施策,加强安全监管。道路运输领域,要督促经营者加大对所属车辆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总成日常检查力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加强动态监控装置、安全带、应急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突出整治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营运、异地违规运营行为。严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准入和审验关,严防不合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领域,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一企一库、一岗一册、一线一台账”,落实灾害风险预警和管控要求。加强车辆、信号系统、接触网(轨)、道岔、站台门、桥梁、安全护栏、沿线边坡等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查和监测养护。公路运营领域,要突出车辆超载超限、公路路障清理不及时和长陡下坡路段整治,严格治理公路桥梁隧道病害隐患、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满足要求、团雾等恶劣天气路网管控不力和预警不及时、巡查管控措施不落实等问题。严密防范公跨铁、独柱墩桥通行,公路服务区人员、车辆、危险货物较为集中等方面的安全风险。水上交通领域,要严密防范商渔船碰撞,加强渡口渡船不满足安全条件、船员不按规定值班、违规驾驶、船舶超载等隐患治理。严厉打击船舶恶劣天气下冒险航行、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等行为。要强化渤海湾、琼州海峡、长江干线等水域涉客运输监管。港口运营领域,要突出港口危险货物违规存储装卸、违规动火和危化品谎报瞒报作业的治理,加强危化品储罐和危化品集中区域重大风险管控,加强客运码头安检查危工作。工程建设领域,要突出公路水运工程高空作业违规、危大工程、支架模板搭建不符合要求的治理,严格查处非法转包、非法分包等行为。严密防范山区工程施工驻地、复杂地质桥梁隧道施工的安全风险。
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切实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全行业要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应急反应能力。要加强与气象、海洋、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气象、地质、水文和极端天气情况,结合各地区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针对性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做好多方位的公众出行安全引导服务。要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在当地党委政府指导下,科学救援,防范次生灾害发生。
据悉,交通运输部决定立即启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方案将尽快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