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已获批复!甘肃将新建一条铁路和一条高速公路
工期6年,设站5座!兰合铁路最新批复
甘南州发改委9月17日消息:近日,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调整初步设计获得国铁集团、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标志着兰合铁路项目建设迈出重要一步,为年内全线开工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兰州(西固城)至甘南州(唐尕昂)段,正线全长147.42公里,批复概算投资229.16亿元,建设工期6年。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为国铁I级双线,旅客列车设计速度为200km/h(平面曲线半径预留250km/h条件)。运输组织为以客为主,兼顾沿线少量货物运输,采用动车组、普速客车和货物列车共线运行的模式。
线路总体呈南北走向,自兰新铁路西固城站西端引出,经柳泉至永靖县至东乡县经临夏市至土门关,进入大夏河峡谷区至夏河县唐尕昂乡引入西宁至成都铁路唐尕昂站,与西宁至成都铁路共线至合作。全线共设唐尕昂、双城、临夏、刘家峡及西固城等5个车站。其中,唐尕昂站为西宁至成都线接轨站。
兰合铁路的建设,将结束甘南州不通铁路的历史,建成后,对促进甘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 “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兰合铁路线路平面图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42漳县至三岔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21〕584号
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批准S42漳县至三岔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定发改发〔2021〕242号)收悉。根据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及社稳评估等手续办理情况,参照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送S42漳县至三岔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评估报告的函》(苏交科质〔2021〕165号)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42漳县至三岔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意见的函》(甘交规划函〔2021〕264号),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S42漳县至三岔高速公路(项目代码2018-621125-48-01-000659)是列入《甘肃省省道网规划(2013-2030年)》(甘政办发〔2015〕31号)的18条省级高速公路联络线之一。该项目的实施对完善省级高速公路网布局,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支持沿线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发,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路线方案
项目起点位于漳县县城东新庄门,与在建陇西至漳县高速公路顺接,途经徐家坪、刘家坪、贾家坪、王家门,终点位于漳县三岔镇(黄土坡),与G75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渭源至武都段以枢纽立交相接。
三、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路线全长17.14公里,全线设置大桥3315米/13座,中桥163米/2座,小桥26米/1座,互通立交3处(其中新建黄土坡枢纽立交,完善漳县东出入口立交,预留盐井枢纽立交接线条件),利用陇漳高速漳县东匝道收费站1处。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工程等安全设施及绿化美化设施。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相关规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22.88亿元,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融资建设。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资本金4.5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定西市政府和社会投资人共同筹集;其余建设资金18.3亿元,由项目法人通过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3年。
六、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方式
同意定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现阶段项目法人,待项目完成社会投资人招标组建项目公司后,按程序变更项目法人并组织项目建设。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在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环节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七、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评估报告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设计方案。根据相关勘测、勘察资料,结合区域路网、城镇规划、交通流量、环境敏感点分布,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地质、水文、矿产勘察,进一步优化线路、桥梁、立交设计方案。优化路基防护和排水设计,确保桥梁等重要构(建)筑物和路基路面排水畅通。加强特殊路段路基设计,针对不同病害完善相应处治措施,确保路基稳固、安全,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保障行车安全。
(二)落实建设条件。定西市应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管线、通讯、电力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备相关手续。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确保本项目的建设安全和既有高速公路的运营安全。
(三)做好文物报批工作。加强与文物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文物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考古勘探结果,组织编制工程涉及文物的设计方案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沿线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审批工作。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应结合环评、水土保持等批复要求,细化和落实生态保护具体措施后依法合规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水保有关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各项保护措施,以有效保护环境、减少水土流失。
(五)严格执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在路线平纵、路基、互通立交等方案设计中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占用土地和基本农田,提高土地利用率。
(六)全面落实项目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项目资金、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管理,科学合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完善和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积极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发挥效益。
(七)强化政府投资管理。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和《甘肃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工作导则》有关规定,抓紧开展实施方案编制等PPP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切实加强建设运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强化投资管理,严格控制概算,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八)注重创新发展。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互联网+”智慧交通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落实公路智能化、一体化管理,促进智慧交通、平安交通、绿色交通发展。
(九)其他注意的事项。要加强对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支付管理及农民工工资保障的监督检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建成运营。要将项目建设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用工时要优先吸纳沿线劳动力务工就业。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