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为农村公路系上“保险绳”
连日来,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出现连续降雨,导致堡子坝镇八字河至排坊公路交通中断。灾情发生后,文县交通运输局会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完成灾毁损失核定,保险公司随即先行支付抢通费23万元。“这笔预付款来得太及时了,缓解了我们抢险保通的资金压力。”负责该路段抢通任务的工作人员表示。
甘肃是我国自然灾害较严重的省份之一,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公路交通受影响较大。由于农村公路等级较低、抗灾防毁能力偏弱,在遇到极端天气时,往往更容易发生损毁或阻断。
近年来,甘肃省交通运输部门着力健全完善农村公路防灾减灾体系,探索建立了“农村公路+保险”的灾毁保险制度,按照“先试点、再扩面、全覆盖”的思路持续推进,让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在陇原大地上落地生根。
月底保险覆盖全部县乡村公路
2019年3月,甘肃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由省级公路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覆盖面广、市场信誉好、履约能力强、理赔服务优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机构,签订省级合作服务框架协议,实现“省级统一招标、市县参保、乡村共同受益”。
在试点工作阶段,全省40个市、县(区)共投保3454万元,将5.59万公里县乡村道路纳入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范围,占当时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的50.6%。2020年,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范围,全省参保市、县(区)增至83个,共投保6766万元,赔付6788万元,有效缓解了公路筹措抢通资金的压力。
今年主汛期以来,天水、甘南、陇南、酒泉等地农村公路因灾受损路段已赔付到位320万余元。目前,已有77个市、县(区)主动续签保险合同,预计到8月底,全省86个市、县(区)将全部签订合同,实现县道、乡道、村道灾毁保险全覆盖。
健全奖励机制 提高参保积极性
“2020年8月,玉昌公路路基被冲毁了。以往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的养护维修负担比较重。有了公路水毁保险资金的保障,我们能及时对水毁路段进行修复。”玉门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主任车智安介绍,从2020年7月至今年年初,该局已筹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资金76万元,为全市辖区1045公里农村公路系上了“保险绳”。
为加快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专门设立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专项奖补资金,对合同期限满一年、赔付率低于50%的地区,按照县级总保费的15%给予奖励性补贴;对推动灾毁保险工作积极主动、保费按时足额支付到位的地区,按照不少于县级总保费的5%进行奖励。
陇南市进一步提高保费补助比例,以奖代补提升县区投保参与度。自2020年起,陇南将省级承担的保费比例从15%提高到30%。对于工作推动不积极、进展缓慢的县区不进行奖补。
目前,甘肃省正将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引入到国省干线公路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