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大力开展公路“放管服”改革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目标,规范公路路政行政许可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创造公路领域良好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梳理,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将占用、挖掘公路或公路改线的许可等7项路政许可事项合并为“权限内涉路施工许可”、连同“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其它标志的审批”及“除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疆内跨州、市(地)超限(超重)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外其余项目的审批”许可下放至地州市、县(市)执法机构实施。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自治区路政管理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自治区路政管理局涉路工程许可安全技术评价制度(试行)》《自治区路政管理局大件运输许可监管管理(暂行)制度》《自治区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逐一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责任事项和措施,规范许可办理程序。
三是夯实监管责任,加强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公路路政许可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具体办理要求、办理流程等进行规范。执法局各级机构依法对职权范围内的许可事项组织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州、市)执法支队负责对所属县级执法大队路政许可办理、实施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区局负责对各地(州、市)执法支队开展许可监督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并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许可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窗口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在全区各地州、县(市)范围内设立104处审批服务点,提供路政许可咨询和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服务。
五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信息化监管和服务水平。2016年6月开发完成“公路路政管理系统”,实现路政许可的网上办理,区局与各地(州、市)执法支队之间的网上互联互通;开发完善“大件运输审批管理系统”系统,积极推行“不见面核查”“即时审批”“高速公路收费站自动核查”等举措,大件运输审批效率显著提高。
六是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降本增效。实行一扇门办理,推行“首站式”服务,推进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定期组织大件运输企业开展行业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积极推进“高速公路服务点”建设,全面清理大件运输涉企收费,助推物流业降本增效。与全区39家装备制造企业、大件运输企业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签订服务承诺,实行“一对一”联络员服务机制,专人全程跟踪并协助企业快速办理大件运输许可全环节业务,科学合理制定最优大件运输通道,为运输企业降本增效。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近三年来共办理涉路许可2505起,收缴补偿费1.19亿元,其中,新增许可1530起(收缴补偿费9011万元),延续许可975起(收缴补偿费2986万元),为企业减轻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共免收补偿费1380余万元;全区大件运输审批事项已实现从线下审批到全程网上办理、从办事“多跑腿”到“不见面审批”、从一周办结到即时办结的转变,同时运输企业通过“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平台”一次性提交申请,实现了跨省大件运输审批事项的“全国一证通办”,改变了以往各省分别提交申请、分别办理许可的审批模式;三年来共办理大件运输许可45849起,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实施联合审批10196起,办理跨省大件运输许可33843起,日均申请量达100余件,平均审批速度达3.5个工作日,大幅缩短大件运输审批周期、提升服务水平;大件运输审批受理窗口接听和回复各类咨询电话3万余起,督查部门对受理窗口服务质量及审批效能进行电话回访1000余起,满意率达到95%,受到大件运输企业的高度认可和肯定;为确保出口国外的大件设备顺利抵达我区边境公路口岸,在实行大件运输许可“不见面审批”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全程为企业服务,保障了出口大件物资的安全高效运输,自启动跨省并联许可工作以来,经路警联合审批的运往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等公路口岸的大件货物共计5300件,占大件运输审批总量的20.6%。其中:天然气设备363件、化工设备181件、变压器58件、风电设备38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