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为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并纳入社保体系
会议强调,专项行动分为六个方面的具体行动:一是要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强化站内照料职责,规范开展托养服务,完善监管体系,扎扎实实把救助服务做到位。
二是要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通过拓展服务手段、加强部门配合、深化社会力量参与,提升寻亲服务水平和效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返家。
三是要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完善发现报告、转介处置、综合治理等措施机制,实现街面流浪乞讨人员不断减少的目标。
四是要开展落户安置行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安置手续,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摆脱生存困境。
五是要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将源头治理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作为落实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易流浪走失人员的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点对点帮扶,从源头减少流浪乞讨现象。
六是要开展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行动,通过培养一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为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形成推动工作的持久动力。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将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议事协调机制作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要加强对救助管理工作宣传引导,宣传党和国家对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扶弱济困、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要强化对专项行动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八落实、八严禁”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此外,会议还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专项行动提出要求,要求各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创新方式、提前谋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