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布“民企新28条” 这些重磅举措利好民企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 李金磊)民营企业再迎重磅利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22日对外发布,提出了诸多具有含金量的举措,力挺民企改革发展。这份文件被外界称为“民企新28条”,都有哪些重磅举措,一起来看。
资料图:中国首条清洁能源外送特高压通道(青海侧)线路铁塔中间验收完成。张江南 摄
放宽准入
——电力、石油等行业放开竞争性业务
长期以来,民企进入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隐形障碍,“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现象仍然存在,民企无法进入参与市场竞争,制约了民企的发展空间。
《意见》提出,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同时要求“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其中,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
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表示,这有助于解决破除“玻璃门”“弹簧门”问题,开拓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最重要的是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可以大大提高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亦给老百姓带来了福祉。
纳税人体验办税服务。浙江省税务局供图
减轻税负
——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
近来,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民营企业家形容为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
《意见》提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实施好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
《意见》要求,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清单制度,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加大力度清理整治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进一步畅通减税降费政策传导机制,切实降低民营企业成本费用。既要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要避免因为不当征税影响企业正常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包括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新增减税9644亿元,占新增减税总额的64%,受益最大。随着税负进一步降低,民企将轻装上阵,活力更足。
资料图:一银行工作人员清点货币。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破解融资难
——提高民企IPO审核效率
长久以来,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困扰着民企的发展。为了帮助民企翻过融资高山,《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有分量的举措。
如,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提高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效率。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如,针对融资过程中民企与国企地位上的不平等,提出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再如,针对民营企业应收账款回收难问题,提出完善清理拖欠账款长效机制。要求加快及时支付款项有关立法,建立拖欠账款问题约束惩戒机制,提高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的拖欠失信成本等。
资料图:汽车生产车间内的工作人员正在组装车辆。 中新社记者 陈超 摄
平等保护
——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
《意见》要求,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同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持续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冤错案件。
在外界看来,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将有助于解决现实中“有限责任无限化”等问题,给予民营企业家更多安全感。
资料图:车间内工作人员进行机器操作。中新社记者 李佩珊 摄
舆论引导
——坚决抵制否定民营经济错误言论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的人发表了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比如,有的人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有的人提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有的人说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等。
对此,《意见》提出,加强舆论引导,主动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在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平等对待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
2018年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曾明确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认为,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有助于廓清迷雾,消除民营企业家的迷茫和困惑,坚定其发展信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