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有损公信
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期怎么办?山东给出的做法是:一律延长收费期限。日前,山东省政府网站公布的一则政府文件,让希望能够享受到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人们近乎绝望。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最多不得超过15年,这次一次性将尚未到期的这6段高速公路延长到底,达到15年的最高收费时限;其他9段已经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则“临时性”延长收费期限一年。
这样的做法,完全视现行法律法规如无物。15年,是制度规定的政府还贷公路的最高年限。一段高速公路到底应当收费多少年,依据的是需要还款的数额以及收费标准。如果这段高速公路早早地就还清了贷款,那么它根本就没有继续收费的法定理由。一次性将6段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延长为法定最高标准,却不问投入和收费到底是多少,这种做法将拿什么说服公众?而将9段已经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临时性”延长收费期限一年,更是毫无依据的颟顸之举。既然以“收费还贷”为号召,贷款还清之后还不停止收费,难道前者仅仅是一块“遮羞布”不成?
山东省的职能部门估计能够预料到这些做法将会产生的舆论后果,所以通过政府微博发布了“自我辩护词”。延期原因被归纳为以下三点:其一,山东高速公路实行“统贷统还”,所以即便9条高速公路已经到达了最高收费年限,所以还得继续收费。其二,国家明确提出“两个公路体系”建设的思路,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所以要边继续收费边等政策。其三,停止部分高速公路收费将割裂高速公路的整体性和完整性,车辆无限制上路将影响高速公路畅通。
这三条自辩可立得住?很遗憾,它们几乎全部可以算作强词夺理,毫无说服力可言。拿账没还清作为继续收费的理由,至少应该把账本给公布出来吧?空口白牙翻来覆去只有一句话,“反正我就是要继续收”,这哪里是讲道理的样子?收入多少,支出多少,负债多少,这几个基本的数据必须向公众说清楚。特别是支出这一块,高速公路每年的巨额收费到底都花销到什么地方去了,养了多少人,需不需要养这么多人,人员的薪酬是不是合理,这些问题也必须讲清楚。否则,一本糊涂账,而且不公布,任何一笔贷款都可以还上千年万年也还不完。
说有的高速公路收费、有的高速公路不收费会破坏高速公路的“整体性和完整性”,这就更像是一个笑话。如果这样的逻辑成立,那么全部取消收费岂不是更能促进高速公路的“整体性和完整性”?职能部门断然不会答应,因为完整云云说到底就是要收费的一个借口。而一旦免费就将影响畅通,这更是“收费万能”的懒政思维在高速公路管理中的活生生体现。高速公路的堵与不堵,跟它作为一种资源的供给总量以及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有更大关系。抛开这些,去谈“免费就堵,收费就畅通”,这是顾左右而言他。
所谓“两个公路体系”的说辞,看上去颇有些高端大气上档次,可惜即便对职能部门自己来说也只是画饼充饥。职能部门一本正经引用的“国办发[2011]22号”文件,其实只是一份讲普通公路如何不能收费、如何在不收费情况下继续发展的意见,跟高速公路要撇开法律超期收费没有一分钱的关联。高速公路收费、普通公路免费,这样的“两个体系”设想的确见诸一些报道和文章,但是到目前为止它只是一种设想,并未获得法律条文的支持。就算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在组织修订,按照最浅薄的法律常识,尚未议定的条文毫无法律效力。先执行了,再等政策,这是典型的行政违法行为。
道理并不复杂,山东相关部门做起来却一点都不讲道理,说来说去还是一个利益冲动在其中。如果这种利益冲动不能加以规范和遏制,那么即便有再好的法规与制度,具体的执行过程也照样生出种种变异的怪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