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在丽水召开
发布时间:2015-03-11 11:36:00
导语:近日,《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在丽水市行政中心1016会议室召开。丽水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谢志伟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刘国红,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寅中,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主任陈崇东、查君红(主任科员)、省港航局领导出席会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金建新、沈明温、刘良文、陈吉英、林元金;莲都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代表;涉水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云和仙宫湖旅游公司...
近日,《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在丽水市行政中心1016会议室召开。丽水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谢志伟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刘国红,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寅中,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主任陈崇东、查君红(主任科员)、省港航局领导出席会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金建新、沈明温、刘良文、陈吉英、林元金;莲都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代表;涉水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云和仙宫湖旅游公司,景宁畲族自治县公交有限公司、水上公交分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就《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讨论,参会各单位代表分别从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践角度出发,对该条例制定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全省当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亟待条例解决的问题、现有法律法规未涉及的管理内容、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积累的需要条例固化的现行有效做法、相关部门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的职责交叉情况进行了探讨。会议各位代表还就条例涵盖的范围、规定的重点问题发表了意见。
在座谈会上,刘国红副主任对大家的发言表示肯定,认为相关意见建议很有启发性和针对性。他说,浙江省要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条例》是一个很好的依据,各市县领导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本次会议依照立法程序,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作用,能够把人民群众当中所思所想反映到立法机关。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为民保证法律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