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途客运接驳联盟在台州正式成立
9月17日,浙江省长途客运接驳联盟在台州正式成立。该联盟由浙江省道路运输协会牵头组建、全省长途客运企业自愿参与,是国内率先成立的章程完善、责任细化、企业主导推进的接驳运输联盟,将通过基础设施与信息的充分共享,实现全省长途客运统一接驳运输,提升长途客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客运资源集约整合。
统一实施公共接驳点建设
作为接驳运输第一批试点省份之一,浙江省迄今共有3家企业、44条线路、73台车辆参与试点,有效提升了长途客运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在挽回流失客源、提高运输效率、防止疲劳驾驶、降低事故概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试点企业相对较少、单一企业投入成本过大,以及相关协调问题,接驳运输在促进长途客运转型发展方面的潜力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推进长途客运企业转型升级,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结合本省地理位置和路网实际,在符合通知精神、企业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积极推动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联盟化发展。
一方面,组建联盟能使有意愿、有条件进行接驳运输的企业尽可能地加入进来,有利于统一实施公共接驳点建设和接驳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打破地区壁垒,优化线路班次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组建接驳联盟有利于集中安全监管,也是转变道路客运行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如果联盟良性发展,可以为今后浙江省长途客运企业走集约化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
一体化品牌运作
浙江省长途客运接驳联盟将按线路方向组建3个子联盟,开展接驳运输试点。其中,北方联盟以杭州和金华地区为主,由杭州长运牵头,负责江苏、山东、北京等方向的接驳工作;西方联盟以宁波和绍兴地区为主,由宁波公运牵头,负责安徽、河南、陕西等方向的接驳工作;南方联盟以温州和台州地区为主,由温州交运牵头,负责江西、湖南、广东等方向的接驳工作。
为把联盟做实、做优,真正发挥抱团共赢的作用,浙江省接驳运输联盟制定了《浙江省长途运输接驳联盟章程》、《浙江省接驳联盟共同协议》、《浙江接驳联盟管理暂行制度》、《浙江接驳联盟接驳费用管理办法》、《驾驶员规范开展接驳运输试点工作承诺书》等一系列规则,对联盟运作的各方面工作进行了细化规定。
在接驳点方面,由各子联盟理事长企业负责接驳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统一按相关接驳运输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要求运作。
在安全生产责任方面,由各车辆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子联盟理事长企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浙江接驳联盟落实接驳点及接驳车辆管理方面的指导、监督和提示责任。
为统一打造浙江接驳联盟品牌,发挥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浙江接驳运输将实施一体化品牌运作机制,包括统一联盟品牌形象,统一开展接驳运输,统一接驳管理制度,统一信息技术平台,统一接驳运输监管和考核。
此外,联盟还明确了接驳点运营相关费用的缴纳与管理方案。
优先发展接驳线路
为推进接驳运输联盟试点工作,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优先发展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班线。对违反接驳运输章程制度被联盟除名的企业和车辆,取消其接驳试点资格。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联盟组建和运作的协调与监督工作。
此外,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将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根据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包括车载视频安装情况及驾驶员从业资格电子证件办理情况等,批准子联盟开展接驳运输,对符合要求的车辆发放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