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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超限检测站将统一更名为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

来源:中国公路网 发布时间:2014-12-18 09:58:00
导语:日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公安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动协作五大工作机制的通知》,推动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五大协作机制包括定期会商机制、联动协作机制、资源共享机制、隐患整治机制及信息发布机制,涵盖了省、市、县三个层次。今后,涉及重大事项、专题协商会未能达成共识的问题,由双方领导召集厅际协调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与省公安厅交警...

 日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公安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动协作五大工作机制的通知》,推动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五大协作机制包括定期会商机制、联动协作机制、资源共享机制、隐患整治机制及信息发布机制,涵盖了省、市、县三个层次。今后,涉及重大事项、专题协商会未能达成共识的问题,由双方领导召集厅际协调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联合成立执法联勤联动领导小组,统筹制定全省联勤联动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执法。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是“顽疾”。对此,福建省交通、公安部门将联合开展治超行动。

  据介绍,福建省所有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将统一更名为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点)。公安部门派警力参与联合治超工作,重点打击拒不接受检查、强行闯卡、遮挡号牌、套牌等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继续完善治超预检系统和计重检测设施。对拒不配合处理的超载违法涉嫌人,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相关处罚。

  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也是福建省交通、公安部门本次合作的发力点之一。双方将建立公路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联合排查、论证、整治和验收的工作机制。

  福建省交通运输部门还将会同省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研究出台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分类分级实施办法。新、改、扩建公路工程的竣(交)工验收,将吸收公安、安监等部门人员参加。双方将适时开展道路交通标志线专项排查,及时增补、完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公安部门还将组织开展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等方面的联合执法。同时,依托现有信息化设备,相互提供非涉密的软件、硬件资源及相关技术支持,为公众出行营造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