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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启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建设

来源:交通部网站发布时间:15.11.26

目前贵州省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并将“美丽乡村小康路”作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重中之重。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围绕“村村通沥青(水泥)路、村村通客运、组组通公路、加快村寨路面硬化”目标,以开源节流、多元筹资为保障,强化监督、保证质量为根本,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真正把这一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抓实抓好。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  

建管并重 统筹推进

  

  统一思想认识

  强化组织领导

  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地方政府必须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锁定目标、坚定信心,各就其位、各谋其事,相互合作、共同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村及村以上公路的规划实施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统筹,村以下公路(含通组公路、村寨路面硬化)的规划实施由贵州省财政厅统筹。“小康路”行动计划实施的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要坚持“上级支持、地方负责”的原则,市(州)政府负责组织区域规划实施,协调、监督、指导县级计划执行;县(市、区)政府为行动计划实施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各级项目资金,组织落实年度计划。

  以奖代补

  示范带动

  “以建定建、以养定建”激发地方主动性。在计划安排上,将改变以往“撒胡椒面”的做法,对市(州)、县(市、区)小康路建设支持政策、地方配套资金、养护资金到位情况和建设养护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工作,统一建立台账管理,进行综合量化测评考核,根据测评情况实施差别化“以奖代补”管理政策,以市(州)当年建设计划为基数,适度核增核减次年计划规模,以此调动市、县两级加快“美丽乡村小康路”建设的积极性。   

  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贵州明确提出对通村沥青(水泥)路项目实施“以奖代补”,原则上不进行招投标,鼓励地方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建设。各县(市、区)由村民民主决议是否修建、建设时间、建设标准和如何养护,落实投工投劳、土地调剂、矛盾纠纷协调等方案,认真填写“美丽乡村小康路”建设申报表,通过乡(镇)政府审定同意后逐级上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建设养护的积极性。

  实施示范推动。制定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示范工程推进方案》,经市(州)推选,明确了16个示范县、2个省直管试点县(市)和贵安新区作为首批试点开展工作。一旦发现存在“等、靠、要”思想和工作推进不力县(市、区),坚决随时取消试点资格。

  着力开源节流

  主攻资金筹集

  “小康路”行动计划涉及项目总投资1068亿元。基于此,市(州)、县(市、区)两级必须把资金筹集作为首要任务来抓,采取“开源”和“节流”两种方式解决资金问题。

  在“开源”方面,一要争取金融支持。各市(州)、县(市、区)要千方百计筹集配套资金,以省级“以奖代补”政策为依托,制定财政兜底等信贷支持政策,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全力争取政策性贷款;积极探索通过发行农村公路建设政府债券融集建设资金,“用明天的钱,干今天的事”;充分运用项目捆绑包装,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项目特许经营权以及林地、矿山使用权等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引导金融资金投入。

  二要利用市场手段筹集。根据不同优势招商引资,积极通过矿产资源拍卖、探矿权转让、旅游资源出让等方式筹资,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路旁土地资源开发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捆绑等形式筹集资金;通过拍卖沿线山林、招呼站配建店铺等方式换取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支持部分具备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围绕开展客运站配套设施市场化运作,盘活客运资产,筹集建设养护资金。

  三要打捆使用支农资金。各市(州)、县(市、区)要把打捆支农资金使用作为重要途径,最大限度整合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要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广泛组织社会集资、企业出资、个人捐资,通过发布广告、路桥冠名等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参与乡村道路建设与养护。

  在“节流”方面,一要降低工程投入。通过群众投工投劳的方式,充分利用民力解决部分资金难题。

  二要降低工程支出。出台支持建安营业税和相关税费即征即返、先征后返等政策降低非工程支出;通过政府审批料场、免费就地取材等降低工程造价;通过加强资金监管,防止“跑冒滴漏”,降低管理费用,节省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加强建管养运

  推进持续发展

  创新管养模式。分级落实管养责任,督促资源企业、受益企业履行管养义务。探索多元化分级管理养护模式,积极推行县乡公路管养分离;各县(市、区)要实施“片区管养”,打破行政区划,根据道路在路网中的重要程度、车流量划分管养等级;积极推进市场化养护,竞争性选择大中修养护单位;探索推进委托管养和个人承包养护、农民合同领养认养、“一事一议”等多元化养护模式,实现市场化大修养护、群众季节性养护的有机结合。有条件的乡(镇)、村要组建专职化管养队伍,落实基本报酬,实行责任到人、划片或分段管养。

  加快发展农村客货运。逐步放开县级以下农村客运市场,将不进入县城的农村客运发展、管理、许可等事权下移乡镇实施;支持城镇化水平和居民出行密度较高地区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行,条件较好的乡镇可以有重点、分阶段发展“乡(镇)村公交”;探索建立区域经营或运行边远山区车辆补贴制度,对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进行补贴;加强与邮政、物流管理的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站点、邮政点综合服务站建设。

  加强超限运输治理。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主导治超,实行干支线联合布控、联动治理、群防群治。加强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监管,定期协调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做好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实现“建一条、养一条,保得好、能持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