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法制交通建设
10月29日,受彭琳厅长委托,白理成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厅党组第18次会议工作部署,督促检查今年法规制度建设和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安排布置了近期法治交通建设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法制交通建设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白理成
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会议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行业实际和当前工作实际,要从以下八个方面领会和把握。一是要深入学习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要深入学习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三是要深入学习把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署要求,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四是要深入学习把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五是要深入学习把握公正司法的部署要求,提高司法公信力。六是要深入学习把握全民守法的部署要求,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七是要深入学习把握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八是要深入学习把握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省委和厅党组的部署要求,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去。各单位各处室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抓好深化整改继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结合起来,与落实法治机关建设深化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推动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锐意改革,勇于担当,奋力开创我省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今年以来,按照省委“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要求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总体部署,厅党组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交通运输工作始终,扎实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经过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在五个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立法工作有新突破。今年以来,经过厅政策法规处和厅运管局、高管局、航务局等单位的共同努力,《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已于7月30日正式修订出台,11月1日正式实施。《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经省法制办多次审查修改完善,已经基本成熟,将于近期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基本完成立法草案起草及相关工作,将于近期上厅办公例会审议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农村公路、港口航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方面的立法调研工作推进效果好。二是制度建设有新进展。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有序、务实有效的原则,积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扎实稳步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业治理和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厅党组会研究确定的完善公路建设、道路运输、航务海事、信息化建设等7个方面45项制度建设任务,大部分已按要求完成。三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新成效。按照“服务大局、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从严管理”的总要求,以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水平为核心,全面推行“四统一”建设,深入开展“亲民和谐”执法活动,启动开展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形象大提升活动,着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履行政府职能方面有新转变。按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权力事项和行政审批项目,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清理规范工作,承接国家下放审批项目等有关工作平稳到位,有力地推动了交通运输部门转职能、增效能。五是交通法治环境有新变化。坚持厅办公例会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业学法用法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我们要认真总结成绩,进一步转化为工作动力,增强工作信心,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摆在交通运输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依法行政,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推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护法、守法,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要求贯穿到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依法行使权利,决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是要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主动适应交通运输全面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需要,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决策和立法紧密衔接,着力构建具有四川交通运输特色的法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交通建设的基础。当前,要对计划立法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加快已纳入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实施进度,力争尽早出台。提早谋划,加强调研,做好“十三五”立法规划。扩大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法规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到位,发挥效力。
三是要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科学处理好改革与法治关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具体改革实践中,要积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实践中创造的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建议出台新的法规或对现有法规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改革举措合法合规。坚持用法规制度固化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行业治理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继续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交通运输管理理念、体制机制、政策标准、监管方式创新。
四是要不断提升行业文明执法形象。要以“三基三化”、“四统一”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工程建设,完善基层执法保障体系,推进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公路执法专项整治和“亲民和谐”执法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大提升活动,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宣传中心、信息中心要加大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三、狠抓近期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要抓好明年立法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在近期省政府2015年立法项目计划申报工作中,厅公路局、航务局、运管局等单位积极行动,共申报了11个立法项目,其中:公路局1个,《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航务局3个,《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船舶和船员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船闸管理办法》;运管局6个,《四川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四川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等4个修正项目;厅大件处1个,《四川省大件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在报送彭琳厅长审签时,认为与我省快速发展的交通运输事业相比,立法还显滞后,明确批示“少了,再收集”。各单位、各处室回去后,再认真梳理,按省政府法制办要求,研究提出立法项目计划,进一步做好2015年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立法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争取更多的立法项目。
二是抓好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18次厅党组会明确要求,要对我省已制定出台的交通运输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结合检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完善意见,确保法规执行到位、不走过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自查,对已有的制度要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做好“废、改、立”工作。厅公路局、航务局、运管局、高管局等4个行业局要组织对行业法规制度开展监督检查,有关情况及时与厅政策法规处沟通,让现有法规制度有用、管用。
三是抓好今年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重点工作督查。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厅党组审定的《2014年深化交通运输改革重点工作任务》、《2014年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安排》和《2014年交通运输改革重大问题研究选题》,逐一对照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已完成的项目,要及时报厅政策法规处备案。未有完成的项目,要专题研究,完善工作方案,增配工作力量,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务实举措,加快工作推进。厅政策法规处要加强督办,协同联动,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是要抓好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因此,我们在研究明年工作时,要系统研究学习两个《决定》,准确把握“新常态”特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研,找到最佳切入点和结合点,抓紧谋划明年工作思路和目标,把工作抓到关键点。近期重点研究制定好“三方案一要点”,即:研究制定2015年厅立法工作专项方案,加快前期工作,做好立法项目储备;研究制定2015年厅制度建设工作专项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2015年深化交通运输改革重点工作专项方案,提前谋划明年改革重点工作;研究制定2015年法治交通建设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