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壮乡交通 成果人人共享——广西交通运输厅厅长潘巍谈农村交通发展
加大投资 建管养运同步发展
2012年,广西以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农村交通基础建设。全区农村交通基础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1.174亿元,基本实现乡乡通沥青(水泥)路;14354个建制村已通沥青(水泥)路10857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由2011年的67.3%提到75.6%,位列西部第二;全区地方管养的农村公路总里程达82425公里,列养里程72429公里,列养率87.9%;城乡客运一体化取得新发展,新增农村客运站16个、便民候车亭1200个。
潘巍表示,2012年,广西交通主要从五个方面着力,加强农村交通工作。一是投入力度加大,推动了农村交通发展。2012年,全区农村交通投资规模、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农村公路完成投资51.174亿元,占年度责任目标的100.31%。二是政策引导加强,出台了《“十二五”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优化了农村交通建设管理。三是狠抓质量促生产,深入开展“质量专项检查”等一系列活动,严把工程质量关。四是养护管理深化,深入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提升了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五是服务水平提升,客运站(亭)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实现“路、站、运”一体化协调发展;采取多元方式,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投资建设农村客运站,不断探索和完善农村客运专线车经营模式,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和“一片一公司”的公司化改造;支持客运企业开通农村班线,逐步向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
发挥主体责任 突出重点攻坚
潘巍介绍,到“十二五”期末,广西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将达100%,基本解决全区建制村公路通畅问题。农村交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多单位、全社会通力合作。为确保实现目标,广西坚持政府主导,为农村交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广西交通运输部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地方政府主导、部门合作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发展体系,增强农村交通发展的合力。
同时,广西交通运输系统坚持突出重点,打好“石漠化连片扶贫”和“千村公路通畅工程 ”建设攻坚战,已明确将“千村公路通畅工程”纳入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考核范围,并将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养护)年度目标纳入市、县主要领导绩效考核范围,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今年年初,广西交通运输厅与各市政府签订了2013年交通建设责任书,确定各市农村交通的建设目标和保障措施。在计划安排方面,为调动各地建设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广西交通运输厅对各地市上一年度的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资金配套、养护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综合考评位于前列的地方将予以年度计划安排倾斜支持。
整合力量 拓展融资
目前,资金短缺是困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主要难题,国内一些地方存在资金难以落实的现状,制约了农村公路的发展。
潘巍向记者介绍了广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解决之道。他表示,农村公路基本上是公益性设施,投资回报低,缺乏有效的融资平台,主要依靠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在资金筹措方面,广西始终坚持“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群众投工投劳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争取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切实贯彻地方政府是农村公路发展责任主体的基本思路,加大地方公共财政投入,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充分利用当地政府财政资金平台,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积极探索采取公路收费权质押、统贷统还等适合农村公路项目特点的融资方式,拓展农村公路融资空间;创新工作思路,开辟新的融资渠道,集中整合社会各类农村发展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鼓励社会和公路沿线受益企业等捐资,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保证。
为确保农村交通发展目标的实现,广西各地也根据实际,采取了多种尝试。潘巍告诉记者,在河池市,各县市区把通村水泥路建设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钦州市以奖代补,拿出6000万元财政,根据路况实际,以每公里奖5万到33万元不等的激励措施,建设通村水泥路……2012年,广西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很快突破50亿元,比2011年多了5亿元。
机构前移 一路一档
截至2012年年底,广西各县级政府已全部建立了农村公路管养机构,1127个乡镇已有907个成立了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农村公路列养里程为72429公里,列养率达87.9%;全区农村公路创建文明示范路达到265条,共计2175公里。
在潘巍看来,要让农村公路真正成为民生工程,必须加强养护管理工作。2012年5月,广西召开了全区农村交通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安保工程实施力度,健全县、乡级农村公路管养机构。
在广西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相继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落实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南宁市从2012年起,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构建新型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市级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统一领导及县(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贵港市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领导小组,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财政、交通、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
潘巍表示,在养护资金使用方面,全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养护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管理等行为,严禁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中列支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头费用和管理费用。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有效确保了农村公路的畅通与通行安全。建立了“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档案,构筑了简便清晰、覆盖全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电子基础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