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因“河南人”应聘被拒 浙江喜来登被判赔偿1万元
11月26日,此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法院开庭,当事人小闫向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表示:经过法院审理,最终法院判决浙江喜来登度假村口头并书面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9000元,公证费1000元,共计10000元整。
▲女孩应聘浙江喜来登度假村,备注不适合原因:河南人。网页截屏
女孩应聘被拒,原因栏标注“河南人”
今年23岁的小闫是河南省南阳市人,2017年从政法类院校毕业后,一直在河南老家工作。今年年初,小闫有到浙江杭州发展的打算,又看到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在招聘,于是便通过应聘网站向该公司投递了简历。
“第二天就有更新了,我看到自己被拒绝了,不合适原因一栏写着‘河南人’。”小闫表示,看到这样的理由让她有点懵,自己从未想过会因为是河南人被应聘单位拒绝。
据了解,因专业原因,小闫应聘的是董事长助理和法务职位。
在小闫投递简历的招聘网站上,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招聘任职资格一栏中仅标注了大学本科以上,法律专业;有法务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验等要求,并未对应聘人员的户籍地作出要求。
对此,小闫认为其受到了地域歧视。
据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要经营喜来登度假村相关项目,在杭州和上海从事房产项目开发。
▲女孩起诉浙江喜来登度假村状。网页截屏
起诉涉事公司,要求登报道歉和赔偿
小闫称,事发后,她并没有与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进行过多沟通,而是准备通过该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后,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曾联系到她表示道歉。“对方说是工作失误造成的,但她说的并不清楚。”小闫告诉上游新闻记者。
据杭州市互联网法院公布的案件信息显示,小闫起诉案由为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侵犯其平等就业权,要求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支付其精神抚慰金6万元,并在口头道歉的同时,连续15日在《人民日报》《河南日报》《浙江日报》上登报道歉。
11月26日,此案一审在杭州市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小闫表示,庭审中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方一直辩称其只是工作失误,且标注“河南人”是备注信息,但均未被法庭认可。“也没有当庭对我表示道歉。”小闫说。
法院当庭宣判,要求浙江喜来登度假村在口头道歉的同时,在法院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向小闫道歉,同时赔偿1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9000元,公证费等相关费用1000元。
对于是否满意一审判决结果,是否会上诉,小闫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对于这件事我还在消化中,暂时不确定。”